根据壳牌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(中国石油)达成的一项协议,中国石油获得壳牌全资子公司——壳牌叙利亚油气开发公司(壳牌叙利亚)35%的权益,壳牌现拥有该公司100%权益。壳牌叙利亚在三个生产许可证中拥有权益,包括代尔祖尔(Deir-Ez-Zor)、第四附件(Fourth Annex)和北方(Ash Sham),由幼发拉底石油公司负责作业(壳牌权益为31.25%)。
三个生产许可证包括约40个油气田,2009年日产量2.3万桶油当量(壳牌份额)。壳牌在叙利亚有着长期的历史,其业务始于20世纪40年代,并于25年前成为幼发拉底石油公司的股东。
中国石油此前已通过喜马拉雅叙利亚公司持股50%而获得在三个生产许可证和幼发拉底石油公司中的权益。
该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加强了壳牌和中国石油的合作伙伴关系。双方将继续在叙利亚上游领域寻求具有吸引力的油气投资项目。